圖書借閱規則

加利利宣教神學院圖書館 (以下稱本館)為提供讀者使用本館館藏資料,制定「加利利宣教神學院圖書館借閱規則」(以下稱本規則)。

服務對象

  1. 老師 
  2. 同學 
  3. 行政同工 
  4. 校友 
  5. 館際合作館 
  6.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
借還書時間

玉井校區: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30。

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閉館。

借書規則

  1.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(見表格)。
  2.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3 天辦理,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;已「預約」圖書亦不提供續借。續借辦理方式 : 可上網宣教神學院圖書查詢系統登入,進入讀者「借閱現況查詢」續借;或來電06-5743053由圖書館辦理。新到期日以續借當日為起算日。已逾期者在罰款繳清後辦理續借。
  3. 欲借的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。預約書到館後,只保留7 天 (從通知預約讀者當天開始算)。逾時未取,若無其他人預約,書歸架至書庫。
  4. 參考書及學術論文不提供外借服務。
  5. 指定參考書:因應學期任課老師課程要求指定的閱讀書籍,做為指定參考書置於圖書館保留書架,僅供選課同學閱讀,暫不外借。台南校區閱覽方式:(1) 一次2 本,借閱時間一次為4 小時。(2) 需填寫借閱登記,始可取書。按時用完後須歸還,放置書原來位置,並填寫歸還記錄。(3) 閱讀地點只限在「第一教室」,請勿拿至他處。(4)閱覽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9:30-下午5:30,週六中午12:00-下午5:00。
  6. 為保持圖書館圖書歸架無誤,讀者自架上取書閱畢後,請勿將放回書架上。
  7. 所有圖書資料嚴禁做任何圈點、批註或折角等記號,違者照價賠償。
  8. 為保持圖書館之清潔與寧靜,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入館,並嚴禁吸煙、飲食、臥睡、喧嘩、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影響讀者權益之行為。

還書規則

  1.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以本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。
  2. 本館若有特殊需要或進行圖書清點時,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。
  3. 學生畢業、休學、退學,或教職員離職前,須還清所有借閱圖書。

違規與賠償

  1. 逾期圖書:凡借閱之圖書超過期限,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5 元。指定參考書逾時歸還,每小時罰5 元。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,不得繼續借閱。
  2. 遺失圖書處理:
  • ( 1 ) 自確定遺失所借館藏資料起,遺失人應向本館辦理報失。若報失日期已超過應還日期,遺失人仍須繳納逾期罰款。
  • ( 2 ) 遺失人按原版本自行購買賠償,如有新版本,以新版賠償。中文書未絕版者請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;英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。
  • ( 3 ) 遺失人可選擇由本館代購,中文書以購入價格之二倍賠償,其他語文書﹑非書資料以三倍賠償。
  • ( 4 ) 遺失之資料若無法查得購入價款,中文資料以每頁5 元,其他語文書以每頁10元計價。
  • ( 5 ) 遺失之圖書或非書資料如為成套中之一冊,若無法零購時,以全套購價賠償,若可零購,依上述條件賠償。
  • ( 6 ) 已絕版書無法購得者,賠償價格另議。



影印服務

  1. 本館提供影印機,供讀者自助影印本館館藏資料。影印館藏資料時,應遵守著作權法有關規定,勿全本影印,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。
  2. 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 : 
  • ( 1 ) 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,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,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,就是非法重製他人著作的侵權行為。
  • ( 2 ) 非法影印教科書時,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印,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,不管影印多少份,金額是多少,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,都必須負擔民、刑事責任。
  • ( 3 ) 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,要負民事責任,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,也有刑事責任。

依2025 年8 月15 日學院院務會議臨時動議表決通過,博士班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論文紙本及電子檔給學校圖書館。一份電子檔,置於圖書館網站,供外界學者連結參考。一份紙本,置於圖書館專區,供館內閱覽。不繳交者,不得授予畢業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