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借閱規則
加利利宣教神學院圖書館 (以下稱本館)為提供讀者使用本館館藏資料,制定「加利利宣教神學院圖書館借閱規則」(以下稱本規則)。
服務對象
- 老師
- 同學
- 行政同工
- 校友
- 館際合作館
-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借還書時間
玉井校區: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:30-5:30。
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閉館。

借書規則
-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(見表格)。
-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3 天辦理,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;已「預約」圖書亦不提供續借。續借辦理方式 : 可上網宣教神學院圖書查詢系統登入,進入讀者「借閱現況查詢」續借;或來電06-5743053由圖書館辦理。新到期日以續借當日為起算日。已逾期者在罰款繳清後辦理續借。
- 欲借的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。預約書到館後,只保留7 天 (從通知預約讀者當天開始算)。逾時未取,若無其他人預約,書歸架至書庫。
- 參考書及學術論文不提供外借服務。
- 指定參考書:因應學期任課老師課程要求指定的閱讀書籍,做為指定參考書置於圖書館保留書架,僅供選課同學閱讀,暫不外借。台南校區閱覽方式:(1) 一次2 本,借閱時間一次為4 小時。(2) 需填寫借閱登記,始可取書。按時用完後須歸還,放置書原來位置,並填寫歸還記錄。(3) 閱讀地點只限在「第一教室」,請勿拿至他處。(4)閱覽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9:30-下午5:30,週六中午12:00-下午5:00。
- 為保持圖書館圖書歸架無誤,讀者自架上取書閱畢後,請勿將放回書架上。
- 所有圖書資料嚴禁做任何圈點、批註或折角等記號,違者照價賠償。
- 為保持圖書館之清潔與寧靜,不得攜帶食物及飲料入館,並嚴禁吸煙、飲食、臥睡、喧嘩、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影響讀者權益之行為。
還書規則
-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以本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。
- 本館若有特殊需要或進行圖書清點時,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。
- 學生畢業、休學、退學,或教職員離職前,須還清所有借閱圖書。
違規與賠償
- 逾期圖書:凡借閱之圖書超過期限,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5 元。指定參考書逾時歸還,每小時罰5 元。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,不得繼續借閱。
- 遺失圖書處理:
- ( 1 ) 自確定遺失所借館藏資料起,遺失人應向本館辦理報失。若報失日期已超過應還日期,遺失人仍須繳納逾期罰款。
- ( 2 ) 遺失人按原版本自行購買賠償,如有新版本,以新版賠償。中文書未絕版者請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;英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。
- ( 3 ) 遺失人可選擇由本館代購,中文書以購入價格之二倍賠償,其他語文書﹑非書資料以三倍賠償。
- ( 4 ) 遺失之資料若無法查得購入價款,中文資料以每頁5 元,其他語文書以每頁10元計價。
- ( 5 ) 遺失之圖書或非書資料如為成套中之一冊,若無法零購時,以全套購價賠償,若可零購,依上述條件賠償。
- ( 6 ) 已絕版書無法購得者,賠償價格另議。
影印服務
- 本館提供影印機,供讀者自助影印本館館藏資料。影印館藏資料時,應遵守著作權法有關規定,勿全本影印,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。
- 非法影印教科書的法律責任 :
- ( 1 ) 影印是重製的方法之一,未經授權影印教科書,又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時,就是非法重製他人著作的侵權行為。
- ( 2 ) 非法影印教科書時,學生如果交由影印店代為影印,由於影印店是以影印為業的營利單位,不管影印多少份,金額是多少,只要權利人提出告訴,都必須負擔民、刑事責任。
- ( 3 ) 如果學生自己從事非法影印教科書的行為,要負民事責任,如果權利人進行告訴,也有刑事責任。
